滕州市

滕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


答复意见:

枣庄市滕州市东沙河镇史村村东前些年建有一个香料厂(圆通香料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排河道中,由于地势原因,污水倒灌,导致史村的地下水出现了污染近两年该厂虽搬走了,但是地下水的污染问题仍然存在,村民从水井里打出来的地下水异味严重,严重影响村民身体健康,现向政府投诉,要求对地下水进行水质监测,对造成了污染问题向责任人追责并要求赔偿,提出解决方案并彻底解决村民吃水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聊城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城区集中供气基础设施配套费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聊政办发【2004】73号)文件规定,城市集中供气设滕州市东沙河镇董艳施配套费按每户2350元收取,由供气单位自行收取和使用城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因政策调整分两种:如果您的小区在2014年11月12日前办理的相关手续,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聊政字[2010]185号)执行,供热配套费按标准每平方米35元由供热主管部门单独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您应当遵从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此行为为双方的民事合同关系,您如果对开发建设单位履行合同有异议,应当遵从合同约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小区在2014年11月12日后办理的相关手续,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区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聊政字[2014]126号)执行,聊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供热设施配套费由每平方米35元调整为55元,由建设单位在办最新滕州市政府新闻理新开工项目相关手续时一次性交纳,实现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供热配套费计入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任何单位不得另行收取或重复收取” 房屋开口费的征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您所在小区办理相关手续时间而定,如果您对此答复有疑问可到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进行咨询如果对开发建设单位履行合同有异议,应当遵从合同约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是被拆迁的90户,原地安置户,2010年冬天被拆迁,现5年之久没有得到,原地安置,该村支部书记与日照万福置业有限公司合谋,侵占安置土地进行商品楼开发,谋取千万元利益不给于被拆迁户安置,违背协议和国务院拆迁条例,并涉嫌违规适用安置土地,涉嫌贪污侵占等犯罪开着开发商提供近百万的宝马车,威揭阳市第一中学胁、打击报复原地安置户,现开发商将楼房已经建设开盘,就是首先安置我们违背党的群众路线和中央为民政策我们向日照市委和东港区委反应,迟迟不予解决我们90户人家身无居所,恳求省长,给予办理

郭树清

答复意见:

原标题:山东省省长郭树清集中回复19条网友留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高唐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走访调查,北亚庄村村委会已将村民王某夫妻二人的补偿款于2006年如数发给两人您反映的欠款实际是村委会欠王某次子王和平一家五口和三儿子土地租赁补偿款共4万余元2010年元月14日,北亚庄村委会与王某的次子签订了土地补偿款还款协议,因北亚村是只有176人的小村,没有村级积累,虽经多方面做工作,至2014年4月只支付补偿款7700元2003年以滕州市滨湖镇古城来王和平、王和祥两户共欠交应当承担的费用10686元与补偿款抵顶,截止目前还欠补偿款21614元,计划分两年还清 目前,高唐县检察院已介入此案,处于初查阶段如您想了解调查情况,您可以到高唐县检查院进行咨询如果您对答复存在异议,您可以向梁村镇政府提出,由梁村镇政府协调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滕州市东沙河镇史村村东圆通香料有限公司将废水直排至河道中,该公司虽已搬走但已造成地下水污染,您要求对地下水质进行监测并向相关责任人追责的问题滕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滕州市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5月13日,滕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东沙河镇史村提取该村自备水井井水一份并进行检测经检测,水质指标滕州市高清卫星地图符合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在执法工程中,又进一步了解到,该村已接通自来水,村民吃水为自来水,水质亦符合饮用水标准通过您留下联系方式想将检测结果送达给您时,发现号码主人与您所留信息不符,号码主人称未反映类似问题

人民网北京7月9日电(李政杰)近日,山东省对网友给省长郭树清的9条留言进行公开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东港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为改变位于海曲西路南侧的日照街道相家庄村306户居民的居住条件,经市、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相家庄村严格按照《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基础上,于2010年11月,正式开始与位于海曲滕州市滨湖镇田桥村西路三维公司南,原柠檬酸厂北的306户居民签订旧城改造协议 按照市有关部门批复的统一规划,日照街道相家庄村的整体安置区位于海曲西路北、相家庄小学前,规划建筑总面积为20万平方米,第一期腾空的海曲西路以南地块(您原居住的地方)为商业综合开发用地第一期拆迁的306户居民,有208户已于2013年末到海曲西路北集中安置区进行安置,但尚有98户居民,由于对安置地点不满意,不同意搬迁到已建好的安置楼,一直领取过渡安置补偿费在外租房居住 2015年3月,由于开发商对已取得合法开发建设手续的海曲西路南地块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导致部分村民要求将开发商前期已经预售出的6栋商品房作为自己的安置用房您提出要在海曲西路南侧出让地块进行商品房安置的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旧最新滕州市政府新闻城改造安置政策但鉴于该村98户居民一直未回迁的实际,经多次与市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对接商讨,最终确定将已开发的6栋楼南侧,已经规划但尚未开工的1#,2#,3#三栋楼的土地手续由出让变更为国有划拨,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再开工建设,将其作为98户居民的安置楼 2015年4月29日,日照街道办事处工作组人员到该村与40余名拆迁户代表进行了当面会谈,确定了解决问题的三条原则,一是不可能将开发商已经开发的商品房作为安置房;二是98户居民的安置政策要与已经先期在海曲西路北安置的208户居民一致;三是确定好方案后,村和开发商要加快推进土地手续变更及建设手续的报批工作大部分拆迁户表示理解,认同 目前,各项手续正在推进办理中,待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相家庄村及开发滕州市育才嘉苑商再与98户居民签订拆迁安置的补充协议,约定具体回迁的时间

答复意见:

尊敬的郭树清省长: 位于枣庄的网上借贷平台“积储在线”,打着扶持“三农”的旗号,先期在枣庄市政务服务大厅设有办事窗口,后搬到枣庄市信访局一楼办公,政府多位官员多次为其站台背书,投资人见面会也是在信访局的会议室且有多名政府部门领导参加,当地电视媒体也都有相应报道,大家都误以为是市政府的招商引资平台,有政府做保证,所以才放心将自己的血汗钱投入到这家平台,没想到现在平台无法提现,资金流向不明,使上千名投资者的1亿多资金受到了损失,几百个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在痛恨骗子的同时,也感觉被市政府有关部门骗了!大滕州东沙河镇家报警多日后立案,但因为涉案人张成伟根植枣庄多年,关系错综复杂,案件进展缓慢,营业执照上的法人没有拘留、银行账号没有冻结、其他涉案人还逍遥法外、政府官员推诿扯皮 希望您能够督促尽快彻查此事,尽快给上千名投资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积储在线老板张成伟诈骗有政府参与,且当地警察立案后不积极作为的问题枣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枣庄市民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于翌芳,与您反映涉案人张成伟系夫妻关系民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积储在线”系个人行为,没有政府参与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也没有为其提供担保或平台2014年12月29日,由于滕州市级索镇地图资金链断裂,引发债权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枣庄市薛城区公安分局已立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成伟于2014年12月30日到薛城分局投案自首,同日其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2015年2月5日,经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薛城区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嫌疑人的相关财产、债权等情况,薛城分局已安排警力进行追查,部分涉案资金已被冻结,相关涉案资产的查封工作正在进行中高息存储或吸储属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还请投资人谨慎投资,对于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定途径予以解决

尊敬的省长:您好! 我们向您反映一个问题:关于高唐县梁村镇亚庄村欠村民王某土地租赁补偿款4万多元的事宜按照镇信访滕州市第二中学官网还款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欠款5年了王某已80多岁了,其妻子86岁并瘫痪在床,住在50年代的残垣断壁的老房子里,就靠着这点补偿款看病、生活 高唐相关部门从体恤民生的角度,欠款也应早日还给他们,但是村里至今才返还6500元王某多次找到高唐各级部门领导,也无济于事,1800多天的时间过去了,一对儿风烛残年的老人,就这样在遥遥无期的苦苦等待 山东省和聊城市委市政府对于农民土地租赁补偿政策也有明文规定但是,面对老百姓的诉求,我们高唐县梁村镇亚庄村的一些基层组织干部,却置若罔闻、毫不理会,希望领导为民做主,帮助解决为盼

济宁市南池公馆是一个高档小区,现共30栋楼,几百家别墅及高层都出现大面积裂缝,承重墙也有裂缝,门关不好,出现豆腐渣工程,现鲁山东省滕州市地图商置业集团不把老百姓放在眼里,置老百姓的生死不顾,打电话恐吓业主,业主一直强烈要求鉴定房子建筑质量,确保房子安全,因小区在湖边鲁商置业坚持不换房,不退房,不赔赏,有的维修过三次以上,房子还在继续裂业主多次维权没有,房子裂缝问题在济宁市电台上过二次直播民生都没用,请求省长大人能过问过问好吗

答复意见:

答复意见:

2015年出的新政策表示以后得房屋不得再征收各类开口费,否则就是违反规定!可以依法告他们开发商!可是为什么聊城迟迟不予以实施,签合同什么的还是有各类开口费难道新政策只是在大城市实施的,向我们城市买房的人只能被坑!真想说既然政策有了,就遵守,不然开出的新政策有什么用??纸上工作做的再好,不如来点实际的,来点滕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真的有益于人的,把这些有益于民的政策实施了!这样我们这些房奴真的会很感谢你们的,开口费加起来怎么也得两万块了吧,这些钱,有钱人看不上我们却是一分分赚的,所以希望您真的能把这个政策落实于民,谢谢了,希望您能看到,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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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任城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济宁鲁商南池公馆一期高层于2013年12月份正式交付业主,房屋交付后,成立了由开发商、物业、施工等相关单位参与的维修小组,房修工作一直在正常有序进行经业主与开发商两次协商,对于墙面裂缝,开发商首先拿出了裂缝维修方案,并对裂缝产生原因进行检查,经滕州市龙泉街道地图查主要原因:一是后砌墙体使用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因正常沉降收缩造成的抹灰层细小裂缝,二是由于业主在装修期间对室内管线的更改剔凿墙体,造成墙体扰动,致使后砌墙体与混凝土墙体接茬处开裂,裂缝发生部位均为非承重后砌墙部位,与建筑主体结构无关,属常见质量通病,同时,开发商相关技术人员对出现墙体裂缝进行排查,4月3日至4月6日连同业主代表、相关单位技术人员对小区内墙体裂缝进行了逐户摸查,确定所有墙体裂缝均为后砌填充墙部位,主体承重墙位置未发现任何裂缝,主体结构安全不存在任何问题,业主代表对以上情况也无异议开发方鲁商置业与物业公司4月7日共同起草了“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后附该信件),信中对墙体裂缝的摸查滕州市东沙河镇董艳情况给广大业主进行了通报并告知业主有问题请告知物业,相关单位会按照正常的房修流程对问题进行积极处理,开发方也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相关规定严格工作流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开发方将召集各参建单位相关技术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积极针对问题与业主进行沟通,维修期间做好已入住业主家室内卫生、器具的成品保护工作,确保在购房合同范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施工规范内,将问题尽快解决 您反映的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因购房引发的纠纷,各位业主如对开发商的处理意见不满意,无法达成协商一致,建议你们通过诉讼途径依

答复意见:


患者高仲桂(化名)给我院的感谢信
白癜风病人可以吃黄鳝和鲵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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