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赵楼区域房屋征收的决定


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赵楼区域房屋征收的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号)《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滕政发〔〕4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论证,赵楼区域房屋征收符合法定条件,作出本次房屋征收决定。

一、征收范围:东起汇龙和谐康城A区西墙,西至邾城路;南起夏庄街,北至荆河东路(实际征收范围以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滕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滕州市嘉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四、征收补偿:滕州市赵楼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文末附图)

五、征收期限:自本区域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房屋征收工作结束止。

六、签约期限:年6月21日至年7月10日。

七、过渡期限:年5月6日起计算36个月。

八、被征收人应顾全大局,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赵楼区域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赵楼区域房屋征收的决定

滕州市赵楼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赞赏

长按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转账支持。









































北京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圆白癜风抗白梦



转载请注明:http://www.tengzhouzx.com/tzsjt/3421748.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