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滕州市委党校年引进3名急需紧缺人


为适应党员干部教育改革的新形势,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9号),结合党校实际,中共滕州市委党校面向高校引进3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教育部公布的部分“双一流”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体学校见附件1)年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应届毕业学生(硕前本科学制为省属重点院校全日制四年及以上);具有研究生学位授权的省级及中央党校全日制脱产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语言沟通能力;

3.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勤奋敬业;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5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

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

7.身心健康,能胜任党校工作。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年中共滕州市委党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

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信息

通过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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