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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城管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在部队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相关获奖证明;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体态均匀,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品行良好,举止端庄,无违法犯罪记录,身高1.75米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它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
(七)政法和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和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相关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加月度绩效考核工资模式,其中基本工资每月元,绩效工资每月-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集中面试的形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年6月8日至6月27日。
2.报名地点:滕州市善国北路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楼室。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
(3)退役证件;
(4)驾驶证;
(5)个人征信报告;
(6)一寸免冠照片;
(7)如是中共党员的需带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联系-
联系人:许科长
(备注:个人征信报告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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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刘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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