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私存售卖烟花爆竹,滕州一男子被拘留5天


近日,善南派出所联合安监等部门开展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时,发现一商户非法私存、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善南派出所民警、安监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安全检查任务时,发现张某在自家经营的超市内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

经过进一步检查,工作人员发现张某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其行为属于私自售卖、违规贩卖烟花爆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收缴了全部烟花爆竹。

在此,善南派出所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公安部门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违法者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

市民如果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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