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肥城市发布年异地回乡政策泰安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回乡”公告详情如下:
.引进对象
在肥城市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包括:
肥城籍(籍贯或原户籍为肥城)的。
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肥城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肥城常住户口的。
2.安置原则
在编制、职数空缺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对口、顺向、择优原则安置。引进后在肥城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引进的领导干部参照在原单位相当职级管理。
3.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主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拟定方案、组织考察、调动入职的程序办理。
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4月0日截止。符合条件人员请于年4月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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