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武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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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大众网·海报新闻
近日,滕州市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启动,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所申请,10月24日申报截止。
据了解,此次社保补贴对象为经滕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补贴范围的人员是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并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时间为准),且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人社所申请社保补贴。滕州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后,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保补贴。
社保补贴标准和期限是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由滕州市财政、人社部门确定。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以档案年龄为准,提供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不足5年就业困难人员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之后不得重复申请补贴。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如未在当年提交补贴申请,视同自动放弃社保补贴资格,原则上不予补发。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今年社保补贴申报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障卡,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当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等。此外,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值得注意的是,已申领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投资企业、被用人单位招用、中止就业、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已满等情况之一时,停止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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