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稳调处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预防矛盾隐患和信访案件的发生,滕州市司法局滨湖司法所创新“四法”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不积压、不反弹。
创新柔性调解法。依托各级人民调委会,强化柔性化服务,明确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程序,即热情接待、耐心听诉、受理分流、专家调处。在调解过程中处处体现尊重、理解、关爱、温暖,灵活运用“调解前察言观色、调解中有声有色、调解后和颜悦色”的调解技巧,充分展现出人民调解柔性疏导矛盾纠纷的功能。
创新利民便捷法。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流归口、依法调处、限期办理”一站式服务,整合资源,简化流程,使纠纷调处工作有效运作。以便民、利民为工作宗旨,在调解时间上,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职业的特点;在调解地点上,充分考虑当事人生理状况和情感因素;在调解程序上,尽量就简去繁,以实现高效优质的调解服务。
创新优势互补法。依托人民调委会加强百姓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将村内有公心、有热心、有威望的居民,逐步吸收为百姓人民调解员,建立网格化包片、包户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本村的“血缘、地缘、人缘”优势,从老百姓的角度对矛盾纠纷的实质问题进行剖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忧,以有限的财力、物力投入解决复杂百姓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创新无缝对接法。采取扩大纠纷调处参与面的方式,通过整合智力资源,发挥“多元”作用,调动正能量,让更多的人来关注调解、投身调解,以增强调解活动的社会效应。在调解纠纷过程中,邀请各方当事人及其亲友、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调解,让各方当事人充分诉辩、由调解主持人讲法析理、允许其他参与者发言评议,使理越辩越明,法越讲越清,帮助当事人澄清模糊认识,使违法失德者在公众面前有所顾忌,促进纠纷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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