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滕安办发〔〕号
关于转发枣安办发〔〕78号文件
做好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已于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应急〔〕65号),省安监局、枣庄市安委会办公室分别以鲁安监发〔〕号文件、枣安办发〔〕78号进行了转发。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执行。
一、精心安排,认真开展宣贯学习。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办法》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学习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修订、评估、演练和培训要求,将评审、备案的范围和依据、程序、期限及备案申报表、备案登记表、抄备登记表、处罚依据等材料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常见的白癜风发病原因初期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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