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吗
早在年6月底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公安局、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滕州整治有偿家教的文件。整治非常之严格。
年7月12日又召开了滕州市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集中治理行动动员会议。会上对行动进行了部署,主要为3个局(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调取79名工作人员,成立3个驻点督查组和1个流动稽查组,进行为期三个月,每天上午八点到晚上九点半进行全城巡查并且对举报的进行查处。同时镇街教委成立21个督查组同时进行检查。
效果应该说很不错
但是终究还是有漏网之鱼,害群之马!
10月9日市教育局下发通报。
对两名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进行了处理。
滨湖镇中学教师梁某某在大同天下桂香苑小区违规辅导班内从事有偿辅导
二中新校聘任教师张某某在上海通盛花园小区南门卓学教育培训学校内违规从事有偿辅导。
知道如何处理的吗?
小编看到吓了一跳!
责令梁某某、张某某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考试命题工作及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或担任评委,至学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降一级教师职务聘任,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分别给予二人所在学校全市通报批评、年度评先树优资格“一票否决”处理,同时扣减两校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分值2分;给予梁某某所在的滨湖镇教委办全市通报批评、扣减年度全市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分值2分处理;取消滕州卓学教育培训学校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并退还违规所得。
不知道这2位老师是否后悔了?
不知道能否警醒更多的老师?
小编觉得,有偿家教一方面继续维持惩罚力度。
但是部分家长,你们是否有责任呢?
很多家长生怕孩子学习落后,
“鼓励”老师对孩子进行辅导。
这是不是也是一种纵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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