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紧缺专业技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年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年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年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xyrsc_zp

.   报名时间:年3月17日-3月25日。

  报名材料:

  ①《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年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扫描件(请上传正反面);

  ③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就业报到证》扫描件;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

  ⑤研究方向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聘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材料经学校初审通过后不能替换。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7天内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相关人员及时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考试前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校区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研究方向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⑥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⑧有本人签字的《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年招聘报名登记表》;

  ⑨有本人签字的《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年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水平、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分数线定为6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选,在不超过招聘计划数额的情况下,一并进入考察范围;超过招聘计划数额的情况下,由微机随机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xyrsc_zp

.   联系人:阮老师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3:

  附件1: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年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年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年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请阅读原文或电脑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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