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市检察院“四个并重”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近年来,滕州市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化”建设为方向,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工作创新为动力,以创先争优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先后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获得第二届、第三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获得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一是坚持服务发展与自身发展并重。用心领会党委、人大和上级院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城市转型、建设幸福滕州等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对检察工作规律的认识。在服务大局上,相继制定了《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服务和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等。在保障民生上,集中开展查办侵害农民利益、危害群众权益犯罪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办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设置南沙河、东郭、西岗、木石、滨湖等五个派驻检察室,设立控告申诉服务大厅、民生检察联络点、网上检察、检察微博等,多元化听取社情民意。积极开展“三问”、“六个一”、“四帮两扶”、“五进两服务”活动,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枣庄市委专题调研滕州市检察院服务群众做法,以《参阅件:民生至上的善政理念,执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转发枣庄市各级党政和政法各部门。在自身发展上,确立了“公正履职、监督有为、创新求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建设“政治、业务、规范、文化强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目标,制定了“一二三四五六”的落实措施。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之后,又提出“保持模范检察院先进性、争当全国基层检察院排头兵”的奋斗目标。
    二是坚持公正履职与创新机制并重。县域检察业务工作量大,维稳任务较重,常年加班加点审查案件。为提升工作效率,重点把创新工作机制作为推动业务发展的有效措施,不断探索工作落实方式,求突破、抓亮点,克服和解决法律监督难题。探索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实施办法,在第三次全国侦监工作会议上作为“滕州模式”予以推广。创新案件监督管理机制,设立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统一受理案件,跟踪监督评查,实现了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全程监督、程序公开,保障了检察权正确行使。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办案质量细化为三级九等,每月集中开展评查,每季进行点评通报,将评查结果、整改要求记入干警执法档案,促进了执法公正,提升了办案质量。创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机制,研究制定宽严适用标准,联合出台一系列严打措施,统一执法尺度,突出打击“两抢一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努力遏制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高检、省市院先后在滕州召开30余次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侦查监督、公诉、民行、监所、控申等20余项业务创新成果被高检、省院肯定推广,上级领导对滕州市检察院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全国共有300多个检察院来滕参观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滕州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三是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快推进“两房”建设,办公办案用房扩建到20000平方米,派驻检察室有了独立办公场所,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奠定了基础;建设了集警示教育、检察文化于一体的致和苑,先后有27000余人(次)来滕接受预防教育,成为服务大局新的亮点;检察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办公、办案、绩效考核、综合事务管理实现网上运行,派驻检察室与院内联网办公,办案工作区审讯监控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加快信息技术应用,开发数字化预防网络,实现与全市机关、部门链接;研发数字化预防展室,降低了成本,增强了效果;案管系统实现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刑事案件查询并入互联网,深化了检务公开,方便了群众诉讼;在全省率先安装了AM即时通讯系统,提高了办公应用效率,信息科技对检察工作的保障促进作用不断增强。
    四是坚持严格管理与文化育检并重。突出加强检察队伍纯洁性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坚持“不让一人违法违纪,不让一人落伍掉队”监督理念,以“正、廉、容、和、实”五字文化理念为依托,积极探索标准化、人本化、精细化管理,形成了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以检察文化为引领的检察管理新模式。总结提炼“正、廉、容、和、实”五字文化理念,融入规范执法全过程,内化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培育共同价值追求,提升职业道德水平,使静态制度变成充满活力的文化理念,弥补人管人、制度管人局限,引导大家自抬标杆,自我超越,争创一流,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不断增强,以院为家、热爱检察的氛围更加浓厚,始终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实现了无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连续8年在全市考核第一,被中宣部、高检院确定为科学发展观在基层宣传典型。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全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办案人”,枣庄、滕州“十佳政法干警”、劳动模范等一批先进典型。先后5次在全国、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四化”建设经验在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上得到各级院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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