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界河镇健全四项机制力促矛盾化解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界河镇健全四项机制,打造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有力维护了全镇社会稳定。
    一、健全保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调解上有领导主管、下有专人负责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成立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镇综治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各村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挑选吸纳部分热心治安工作、调解能力强、懂调解艺术、人缘好、说话有份量的平安志愿者协会会员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二是健全信访接待机制。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带班值班接访制度,各村坚持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星期三集中接访制度,镇、村两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接访,第一时间面对面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存在的困难,及时有效调解事端、化解民怨、理顺民气、为民解难。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将综治工作经费、维稳工作经费、平安建设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了全镇政法综治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所需工作经费,深入推进了维稳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
    二、健全规章制度,确保矛盾纠纷调解依法按章行使、处理规范运作
    一是研究制定了《调解工作规范》、《调解工作原则》、《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工作策略》等系列调处规章和行为规范,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图表等全部制作上墙,实行规范管理,确保全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和调处有序、运作规范,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效率。二是制定并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月分析”工作制度,全镇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每个月开展两次矛盾纠纷的排查、每个月进行两次矛盾纠纷的分析,对每一件矛盾纠纷未发前的苗头、发生后的趋势和性质的大小、影响的程度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和心中有数,并及时采取应对的方法、化解的措施进行防控和化解。三是镇派出所、司法所联合认真收集总结,将全镇历年来一些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编写成册供全体调解人员学习借鉴,从中吸取调处成功经验和调处工作技巧。四是专门制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记录薄、调处协议书样本下发各村委,记录村级开展调解工作的情况,规范村级调解工作的协议,并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实行一件一档和每月一报。
    三、健全创新机制,确保矛盾纠纷调解顺利有效进行、化解圆满成功
一是认真总结以往调处成功的经验和方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并将其编印成册,强化对全体公安干警、综治维稳干部、调处工作人员的调处能力培训,确保在开展调处时“进得了门、说得上话、交得上心、谈得好事”,让当事人双方觉得可亲、可信、可交、可敬。二是探索采取了“一提前、二坚持、三发挥、四及时”调处工作措施,即:发现矛盾纠纷苗头提前介入说服疏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充分有效发挥镇、村委、村民组三级调解组织和人员的作用,及时开展对每件矛盾纠纷的调查、取证、调解、处理。三是严格坚持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员、定调处时限、定化解效果、定奖励惩罚“六定”有效调处措施,强化对每一件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四是提炼归结出“十五句话”的有效调处办法,即:细心接待、耐心听讲、认真记录、抓住主题、轻言细语、以诚相待、专心听辩、换位思考、道德规劝、政策引导、法理说服、以案说理、成本核算、跟踪回访、四宜四不宜(宜早不宜迟、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拖、宜散不宜聚),及时依法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了一方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镇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0起,调解成功154起,建议引导进入司法程序6起,调解成功率为100%。
四、健全奖惩机制,确保矛盾纠纷调解深入扎实推进、正常持久开展
镇党委、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界河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年初将3万元奖励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各类矛盾纠纷划分为较小、一般、较大、重大四个等级,根据调处化解每件矛盾纠纷的等级分别奖励30元、50元、100元、200元的金额,半年兑现奖励一次,年终全部奖励到位。针对特别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镇党委、政府还另行嘉奖500元至1000元。通过实施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了镇村两级调解人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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