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西岗镇创新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成效明显


   

滕州美景

西岗镇针对信访工作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创新思维模式,改进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实现信访问题从排查到梳理、办理、答复、回访的全程无缝覆盖,提高了全镇信访工作水平。
    一、健全五项工作机制,确保全镇稳定
    1、信访隐患排查机制。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各党总支、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会,分析各辖区、各部门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成因及处置措施。同时,坚持“抓前、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三级信访网络人员的作用,在排查过程中坚持做到求真、求细、求实。坚持信访信息随时查、天天报,对重要信息,随时发现随时报告,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化解。今年以来,全镇集中开展排查18次,梳理各类信访隐患130余起,调处化解各类矛盾123起,确保把信访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2、信访事项分流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事项处理原则,对各党总支、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排查的信访事项,进行分流疏导,经镇主要领导签批后交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3、信访事件办理机制。信访事项办理机制领导小组,对于梳理的信访问题,召集包案领导、涉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总支书记、信访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到指定的地点,直接与信访人对话,现场办理,给予明确答复,从源头上消除信访隐患,今年以来共现场办理信访案件104起。对于7起现场不能解决,情况较复杂的信访问题,与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确保在调查期间,信访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不重复上访、不到上一级机关上访,不组织或者参与集体上访;对于承诺的信访问题答复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依法保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4、信访案件督办机制。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领导小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实情、走访、座谈等,检查督促案件的进展情况,提高信访人的满意度,努力提高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实效和质量,使重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5、信访事项回访机制。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事项回访领导小组,在信访案件办理后开展对信访事项的回访工作,回访工作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电话回访、信访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回访、约谈回访的方式,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信访人是否满意处理结果,是否息诉罢访等等。回访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谁办理谁回访,做到每事必访,每案必访,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所有信访案件回访率达到100%,当事人满意率达到100%,有效避免和减少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四个三调处法”,化解社会矛盾
    1、“三不欠”调处法。对于极少数老上访户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但仍然缠访、闹访的人员,综合利用政策、法律、亲情等手段,通过教育、沟通、协商、协调、疏导等办法,力争做到“三不欠”,即在政策上不欠信访人的、在法律上不欠信访人的、在亲情上不欠信访人的,让信访人心服口服,息诉罢访。
2、“三方照面”调处法。对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镇信访办召集信访人、问题当事人、镇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三方照面,当面答复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确保证据确凿,同时邀请群众参与,发挥大家的舆论评判作用,让信访人感到脸上挂不住面子,使之心服口服,息诉罢访。
3、“三不放过”调处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每一件信访问题处理的责任具体到单位,具体到个人,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事情不解决不放过,确保息诉罢访。
4、“三评”调处法。信访风险评估法:在政策出台,重大专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等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时,事前进行信访评估,使之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阳光评议法:对于借上访谋求利益及案已结而访不断的无理信访案件,实行阳光评议,让群众评判;专家评议法:以专家的意见作为处理问题的重要依据,彻底打消信访人的非分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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