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1、年3、4月份,被告人陈某甲通过网络购买各种型号气枪铅弹。年10月份以来,通过网络出售气枪铅弹发。后在被告人陈某甲处扣押其非法买卖的直径4.5毫米气枪铅弹余发,直径5.5毫米气枪铅弹余发。经鉴定,已出售的发疑似气枪铅弹为非制式气枪弹并检出铅元素成分;直径4.5毫米疑似气枪铅弹余发及直径5.5毫米疑似气枪铅弹余发为非制式气枪弹并检出铅元素成分。
2、年1月下旬,被告人彭某某委托被告人陈某乙购买气枪铅弹发,并支付现金元。被告人陈某乙接受委托后让廖某某(另案处理)帮忙购买气枪铅弹发,并支付给廖某某元;廖某某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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