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龙泉小学年招生简章滕州中小学招


根据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龙泉学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我校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实行适龄儿童“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招生计划

服务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一律确保入学。

三、招生服务区范围

学院路以南,善国路以东,府前路以北,荆河以西的龙泉街道辖区区域,含塔寺居、府东居、前洪居、黄山桥居、龙泉苑居、杏坛居、中央城、人和天地、贵和佳苑、人和蓝湾等。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贵和佳苑、人和蓝湾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实验小学新校文化路校区就读,学校优先按照民办学校体制安排,也可自愿到龙泉中心小学新校就读;后洪居划入实验小学新校文化路校区招生范围,其适龄儿童可选择实验小学新校文化路校区。

四、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截止日期为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对应区域(含区域内的单位宿舍楼)

7月17日(星期二)

上午:中央城A、B区

下午:黄山桥居、四季花园、碧桂园

7月18日(星期三)

上午:龙泉苑居、

下午:塔寺居、府东居

7月19日(星期四)

上午:人和天地1——13号楼

下午:人和天地14号楼以后

7月20日(星期五)

上午:后洪居、贵和佳苑、人和蓝湾

下午:杏坛居

2.报名地点

龙泉小学院内

六、报名要求

(一)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居民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报名当天,凡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由家长携带有效居住证明、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接种证以上三项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能相互印证。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一般不予认可。

1.有效居住证明

有效居住证明指以下情况:

(1)独立住宅房产证。(房产证抵押的,必须提供购房发票、物业两金缴费单、装修保障金、近三个月水、电、气收费手续、暖气开口票据等上房手续和银行抵押手续)

⑵拆迁安置的。(提供拆迁房屋回迁安置补偿协议,山东省住宅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等材料)。

⑶城区房产无房产证的。(提供原始户口本、土地使用证、所在村居证明、还要提供近三个月水、电、气收费手续、暖气开口、有线电视交费票据。本情况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⑷新购住房的。(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物业两金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水电气、暖气开口票据等。只有购房合同、购房交款票据,无法提供上房手续的不予认可。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抵押手续。)

2.户口簿

⑴学生户口与户主的关系必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房主与学生在户口上能体现出和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有效住房证明房主的名字是父母的一方,户口本户主的名字是父母的另一方,必须提供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同样)。旁系亲属(如:伯父、叔父、姑舅姨等)一律不符合要求。

⑵学生自己一个户口本或学生记挂在其他人的户口上,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生无户口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二)服务区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滕州市外),按照枣政办发()21号文《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办理。

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的居住证、有效居住证明。有效居住证明要求同上。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近三个月工资发放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经商经营的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1年以上)、年检证明。

4.近三个月水、电、气收费手续、物业缴费单。

七、报名程序

1.现场初验

学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接待、初验提供的材料。经初验,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交材料清单,收取相关材料,签订报名承诺书,承诺材料的真实性,留待复审,如因家长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予退回,不接受报名。影响学生上学,责任由家长自负。

经初验,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收取材料,不予登记信息。

2.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招生条件,对家长上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的,退回材料,不接受报名;入户核查发现提供的信息虚假的,不接受报名。影响学生上学,责任由家长自负。

3.材料复审

学校组织招生工作小组和公安机关、房产部门、工商部门的专业人员,依据招生条件,对家长上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验审核。对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的,退回材料,不接受报名。影响学生上学,责任由家长自负。

4.主管部门审验

复审的材料学校汇总整理,报学区再次查验审核,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到校审验。

5.公布公示

审核过程全部结束后,学校对审验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学校门口向社会公布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结束,学校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分批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同时退回报名材料原件。

6.入学报到

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的学生,应于年9月1日上午8:30到龙泉小学看分班榜示,入班接受入学教育。

龙泉街道龙泉小学: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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