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武甜莹
责任编辑丨王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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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
9月5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了一批行政处罚情况,滕州达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被行政处罚。经查,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祥源北路号的滕州市绿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滕州市北辛路号的滕州市伦达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位于书院街二巷六号的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三家单位,因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被行政处罚。同时,位于滕州市政务中心A楼B层号的山东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和位于滕州市南沙河镇笃山路的山东瑞宇蓄电池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因拒不按照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被行政处罚。相关链接:此前,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公告》。公告显示,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听证会将于7月18日进行。据了解,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因欠缴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后,逾期仍未缴纳被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7月4日,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对滕人社监告字[]第4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审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申请人为滕州市荆河街道中心小学,被申请人为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听证会将在7月18日9点30分,在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西四楼会议室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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