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认为:这些网站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据悉,郑先生2006年4月6日在新浪博客发表了文章《郑锋哲思:女人成就男人》没想到几年后这篇文章被改头换面大量转载郑先生表示,网络作品侵权是对原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对著作权相关法律的藐视,自己一定要通过合理的诉求形式来维护权益
4月18日早上,郑先生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浏览新闻突然,一篇文章映入眼帘——“愚笨的女人打击男人;聪明的女人激励男人……”郑先生发现,这篇文章竟然是完完整整抄袭自己的,只是换了个标题
震惊之余,他随即选取他的文章中的一些关键词,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显示的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这篇文章滕州市东沙河镇政府被“疯狂转载”160多万次,点击数量更是无法统计,而作者却不是他,被侵权的作品涉及到众多知名的门户网、新闻网、区域性网站、商业网站
4月21日,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张成龙律师向郑先生正式提供司法支持,并通过公证部门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司法公正
5月下旬开始,郑先生授权张成龙律师,已经陆续向起点中文、碧海银沙等知名文学网站发送律师函,要求侵权方在涉及的该文章内体现著作权人署名,公开发表更正声明等,读者文章阅读网、中国文摘网等多家网站也在函告之列
近日,互联网上惊现一个爆炸性的新闻:供职于滕州日报社的郑先生5年前发表在自己博客上的一篇文章,竟然被抄袭、转载160多万次,涉嫌侵权的网站既有起点中文、碧海银沙等知名文学网站,也有全国许滕州市滨湖镇古城多地方的门户网站、论坛等目前,郑先生已经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事,记者将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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