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鲁人社发〔〕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号)、《关于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8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结合单位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年滕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滕州市在编在岗教师不得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年、年、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年招募人员)应聘的,以及从滕州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滕州市生源或在滕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届、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项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7:00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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