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徐化宇判了


近日,由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徐化宇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徐化宇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此前,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徐化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滕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将滕州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徐化宇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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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化宇简历

  徐化宇,男,年10月生,汉族,山东省滕州市人,大学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鲍沟镇、滨湖镇、荆河街道、北辛街道、滕州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年10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01年1月任滕州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书记、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年5月任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年1月至今任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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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花花;审核:孟令洋来源: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新闻-商务合作如果本条内容侵害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擅自盗用视频、文章、图片必究。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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