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

滕州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人缴纳五险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枣发〔〕35号)、《关于印发枣庄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枣民字〔〕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年滕州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7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滕州市户籍(年7月6日前取得);

7、具备社会工作者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不得招录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招录条件。

招录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录计划和岗位

滕州市年计划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人。具体如下: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7月6日9:00-7月9日16:00

查询时间:年7月6日11:00-7月10日16:00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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