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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看
年,齐玉苓与陈晓琪都是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初中学生,都参加了中等专科学校的预选考试。
陈晓琪在预选考试中成绩不合格,失去继续参加统一招生考试的资格。
而齐玉苓通过预选考试后,又在当年的统一招生考试中取得了超过委培生录取分数线的成绩。
陈晓琪从滕州八中领取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在其父亲陈克政的策划下,运用各种手段,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商校就读直至毕业。
毕业后,陈晓琪仍然使用齐玉苓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
知晓此事的齐玉苓提起了民事诉讼,被告为陈晓琪、陈克政(陈晓琪的父亲)、济宁商校、滕州八中和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委员会。
齐玉苓
齐玉苓认为,由于各被告共同弄虚作假,促成被告陈晓琪冒用原告的姓名进入济宁商校学习,致使原告的姓名权、受教育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被侵犯。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万元,精神损失40万元。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陈晓琪在其父陈克政的帮助下,侵害他人姓名权属实,二者承担主要责任;
陈玉苓享有受教育权,属于一般人格权的范畴,但其主张侵犯受教育权的证据不足,不能成立,因为其放弃了上委培的机会,齐玉苓基于这一主张请求赔偿的各项物质损失,均与被告陈晓琪的侵权行为无因果关系,故不予支持;
济宁商校
济宁商校明知陈晓琪冒用齐玉苓的姓名上学仍予接受,故意维护侵权行为的存续,应承担重要责任;
滕州八中与滕州教委分别在事后为陈晓琪、陈克政掩饰冒名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亦有重大过失,均应承担一定责任;
共赔偿齐玉苓的精神损失费35,元,由被告陈晓琪、陈克政各负担5,元,济宁商校负担15,元,滕州八中负担6,元,滕州教委负担4,元。对于齐玉苓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
一审判决作出后,齐玉苓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山东省高院
除了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提出异议以外,主要是提出证据表明自己并未放弃受教育权,被上诉人确实共同侵犯了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使自己丧失了一系列相关利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这个案件存在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简称),认为的确侵犯到了齐玉苓的受教育权,由宪法所规定。
据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判决部分错误,作出改判:
陈晓琪、陈克政赔偿齐玉苓因受教育的权利被侵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元,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陈晓琪、陈克政赔偿齐玉苓因受教育的权利被侵犯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按陈晓琪以齐玉苓名义领取的工资扣除最低生活保障费后计算)41,元,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陈晓琪、陈克政、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赔偿齐玉苓精神损害费50,元。
案件难点
该案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其牵扯到了一项重要的权利:受教育权,不仅如此,受教育权背后更是牵扯到宪法所赋予的权利,这个问题十分复杂,必须从头开始回看。
首先该案是对姓名权的侵害,这一点毫无疑问,因为姓名权是当时的《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所以一审判决支持了齐玉苓提出的关于姓名权的侵害。
但没有支持受教育权,因为其认为齐玉苓已经作出放弃(后来证实没有),并且认为受教育权由宪法所规定,属于一般人格权,这实际上是一种"危险的做法"。
因为"受教育权"并没有在《民法通则》中规定,但在《宪法》中存在这一权利,如果认为《民法通则》中的一般人格权包括受教育权,作出判决,这已经相当于间接解释了宪法,并适用于个案,实际上就是"宪法司法化"。
最新《宪法》关于受教育权的规定
当该案上诉到高院,高院很明显发现了这一点,所以及时的请示了最高法。
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研究后认为:当事人齐玉苓主张的受教育权,来源于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本案事实,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5号司法解释批复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
年12月18日,最高院发布公告称,该司法解释被废除。
宪法何以如此重要?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不得与之抗衡。
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唯一行使解释宪法职权的机关。
《宪法》
事实上,在"齐玉苓案"中,中院,高院,最高法采用宪法援引法律的方式,已经违反了宪法规定,已经"越界"。
如果要更为深刻的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与其他国家的宪法作出对比。
美国,作为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权,行政权,立法权三权分立,三种权力相互制约,而其中,司法权能够与其他两种权力抗衡,最关键的就是司法权拥有解释宪法的权力,该权力确定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此案发生于年。
美国政体
该案起因是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在其任期的最后一天午夜,突击任命了42位治安法官,但因疏忽和忙乱有17份委任令在国务卿约翰·马歇尔(同时兼任首席大法官)卸任之前没能及时发送出去;
继任的总统托马斯·杰斐逊让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将这17份委任状统统扣发。
威廉·马伯里即是被亚当斯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任命为治安法官,而没有得到委任状的17人之一。马伯里等3人在久等委任状不到、并得知是为麦迪逊扣发之后,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该案的法官约翰·马歇尔,运用高超的法律技巧和智慧,判决该案中所援引的《年司法条例》第13条因违宪而被无效,从而解决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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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美国确立了普通法院违宪审查制。最高法院确立了有权解释宪法、裁定政府行为和国会立法行为是否违宪的制度,对美国的政治制度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但中国的政治制度与此不同,我国并不是"三权分立",而是司法权,行政权在立法权之下,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也就是说,最高法最高检需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我国体制
而解释宪法是全人常的权力,最高法的《批复》已经越位。
各方评价
从此案的发生经过看,对于齐玉苓而言,关键之处在于法院是否支持其关于受教育权被侵犯的诉求,因为这决定了齐玉苓可以得到的赔偿数额。
按照初审法院、二审法院对待侵权赔偿救济的方法,若法院不予支持(恰如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为),齐玉苓只能得到其姓名权的损害赔偿,即精神损害赔偿;若法院予以支持(恰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为),齐玉苓就可以得到一切与其受教育权被侵害有着因果关系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
司法界、学术界、媒体称此案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齐玉苓案”被称为“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是由于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的批复也开创了中国宪法作为民事审判依据的先河。
年12月18日,最高院发布公告称,自当月24日起,废止年底以前发布的27项司法解释。最高院就齐玉苓案所做的《批复》法释〔〕25号赫然在列。
与其他26项司法解释被废止理由不同,该司法解释只是因“已停止适用”而被废止,既无“情况已变化”,又无“被新法取代”。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周道鸾、中国宪法学会顾问廉希圣均指出,这一司法解释的废止,涉及宪法司法化问题。
周道鸾
周道鸾认为,考虑到我国现行体制,最高院无权对涉及宪法的问题做出解释,所以要停止适用。针对法院能否直接援引宪法条文做出裁判,法学界曾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不能引用”,另一种意见是“可以引用”。周道鸾认为,这一司法解释被废止后,此类做法“肯定不行。”废除司法解释与黄松有无关。
而廉希圣则称,一是现在中央不再提宪法司法化的说法;二是齐玉苓案后,最高院前院长黄松有曾就宪法司法化撰文发表,跟这个问题联系起来。
廉希圣
齐玉苓案二审判决后,时任最高院民一庭庭长的黄松有年8月13日在《人民法院报》撰文《宪法司法化及其意义———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的一个批复谈起》,认为此案“开创了法院保护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基本权利之先河”,“创造了宪法司法化的先例”等。
但在黄松有出事之前,中央有关领导曾就宪法司法化问题做出批示,并成立了专门小组负责此事。
“即使黄不出事,这个司法解释也同样会被废止。”最高院内部人士否认此事是黄松有出事后“人走政息”,并表示所谓“宪法司法化”或将因此而一去不返。
黄松有
黄松有,男,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汕头人。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年8月21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进行立案检查。年,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是年以来中国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
学者介绍,而长期以来,中国宪法除了发挥政治宣言等功能外,在社会生活、法律实践中总是难以觅其“芳踪”。但宪法首先是法,法律应该能被实施,因此宪法应当从神坛走向世俗,融入百姓生活,为民所用。
“法院判案子不能用宪法,又回到若干年以前的状态了。”廉希圣认为,这一做法“是前进还是倒退还不好说,但会有问题,如果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了侵犯,又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去处理,如何得到司法救济?”
新办法并未出台,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如何裁判?
廉希圣建议,法官可按照宪法精神去理解法律,做出判决:“不然的话,司法机关不处理实际问题,就等于受害人得不到司法救济;而得不到司法救济就等于宪法向公民承诺的权利兑现不了。”
案件评析
近些天来,山东又爆出多起顶替他人上大学的案件,使笔者想再一次回顾"齐玉苓案"。
先是爆出山东冠县农家女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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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媒体爆料山东高校存在人冒名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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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山东济宁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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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再一次重新审视"受教育权"这个问题。
从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来看,已经确定来受教育权可以作为民事权利,尽管该批复被废除,但根据宪法精神解释,是可以作出赔偿判决的。
但遗憾的是,目前《刑法》对此类行为没有具体惩罚。
刑法关于高考的犯罪只有组织考试作弊罪少数犯罪,不涉及冒名顶替。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统领所有其他的法律,将这样的权利交予最高法的确有些"可怕",但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宪法的解释机关,全国人大作为修改机关,应当肩负起责任,逐步落实"受教育权"的保障。
山东作为高考大省,每年的高考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而高考,也被称为"中国最公平的上升渠道",社会如果不流动,阶层就会固化,而对于社会的弱势群体,高考无疑是最重要的出路之一。
高考学子备考中
笔者也来自广西山村,深知高考的重要,高考使我有了机会来到北京,见识到更多优秀的人,优秀的老师,如果当年高考失利,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如果成绩被他人替代,我甚至不可能在此打字。
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不是言重了,高考是重要,但没有那么重要。
实际上这么想的人完全是从自身出发了,不可否认,的确有人不参与高考,也能成功,但这是极少数。
社会的确存在其他上升渠道,例如做生意,开直播,当老板...
网络直播
但遗憾的是,这些上升渠道都没有高考来得正确,努力学习知识,获得回报,这是人类社会前进的根本。
反观一些"另类上升渠道",如今互联网中有多少直播在无下限的博人眼球。
高考在即,祝愿各位考生"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来源:闲月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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